代开发票范围如下:
一.普通国税发票:1.商品销售 2.货物统一销售 3.工业(企业)销售。
二.普通地税发票:
1.运输(电脑版运输、货运代理、装卸、联运、海运);
2.其它服务(广告费、住宿费、会议费、定额餐饮、咨询费等);
3.其它(租赁、行政事业专用、机动车销售、房地产交易、税务代开);
4.建筑安装、加工修理等专用发票。
郑重承诺:所有票据均为税务局领出或由企业直接开出,并可网上查询或税务验证后付款。
如贵公司有代开发票方面的问题,欢迎来电咨询,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回复您。
联 系 人:王小姐 顺祝商祺!
详情请电:134-10191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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